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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投入3.1亿元支持这项工作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是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12月21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住建厅副厅长宋刚介绍今年以来我省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方面所做的重点工作。
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加强运行管理,积极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向自然村延伸覆盖。 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灵活采取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距离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等终端处理设施较近的,采取城乡一体化的方式集中收运处理;位于偏远地区、交通不便、运距过长的村庄,积极探索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的处理方式,目前,我省正在谋划开展生活垃圾分散式焚烧处理试点工作。 积极配合省人大完成了《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对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作出了专门章节的特别规定,从法律层面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监管。目前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会同省财政厅共同出台了《乡村环境治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制度化、常态化的省级资金保障长效机制。2023年,省财政安排3.1亿元,支持各地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严格落实国家标准,编制印发了《山西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指南(试行)》,从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转运、处置等方面提出了技术要求,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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